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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是我弄的…」

  「停!你当时既然醉到不省人事,如何确定自己没有做出逾矩行为?」

  「就凭小芳当时跟我的对话内容和态度,我就知道我什么都没做,但那些
内容就算我说出来也没有人会信,那我讲了也是白讲的。」

  「好,既然被告已经没有其他辩驳,接着请原告发言,请叙述一下包厢裡
发生的事情始末,要诚实交代。」

  「报告庭上,那时我同事先离开,我本来也在想差不多该走了,然后组长
突然就发酒疯扑上来,我当时醉得很厉害…完全抵抗不了,衣服都被扯烂了,
然后他还四处乱摸…最后我用尽力气把他推开才跑出来…」

  小芳满腹委屈地泣诉着,她说这些话也是脸不红气不喘,跟之前捷运上的
女学生有得拚,大家无冤无仇的这样乱咬人对吗?还是我真的做了什么事踩到
她的红线?女人心海底针啊,我到底是哪裡惹到她了…

  「好,我们现在有两造说法和人证物证,接着请国民法官表示意见。」

  不意外地,还是六个都举有罪,我觉得她们桌上无罪的牌子可以不用放了
,何必浪费经费多做一个牌子。

  「好,最后本庭给被告一个机会,你是不是对原告表示一下歉意,请求她
的原谅,请发言。」

  没办法,识时务者为俊杰,如果道歉可以减轻判刑的话,现在还是先道歉
再说吧,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小芳对不起,我如果有什么地方得罪你、冒犯你,我都愿意好好来处理
,你有什么不满不要憋在心裡,我们好好沟通解决。」

  「好,我愿意接受道歉,组长平常对我们很好,我想这次他不是故意的,
希望法官轻判。」

  哦哦?不知为何小芳又帮我讲话了,这样是不是可以只判个罚钱什么的?
我只希望不要再变成女人了,要罚钱就罚吧,但最后还是期待落空了…

  「好,以下对本案进行宣判,被告廖家宏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条第
十项性侵害犯罪,事实及证据明确,虽犯后有悔意,但因被告属于累犯,本庭
仍依据性侵害犯罪防治特别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十一项规定,判处特别感化令,
即刻执行,退庭!」

  这办案方式我也是无语了,这次根本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只凭捕风捉影的
臆测就能把人定罪,事实上我根本连碰都没碰到小芳一下,但法官、检察官、
陪审团全都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他们每天处理这么大量的性犯罪诉讼,恐怕
已经养成了一个惯性,就只是这样机械性地把堆积如山的案件审理完,每件都
複制同样处理模式,都丧失基本的逻辑判断了。

  但我一个小老百姓在公权力的大旗下根本抗辩无门,就这样,我在恢复为
男人的隔天又被送去协会变成了女人。


Scene.6 )------------------------------

  「这下你们高兴了吧?枉费我自认平常对你们还不错,没想到你们两个竟
联合起来坑我!」

  回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对小陈和小芳发飙,我平常对部下很好的,
就像朋友一样,这好像是我第一次朝他们拍桌。

  「前辈对不起!我是不得已的…老板说我如果不照办的话就要资遣我,我
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我知道我这样很对不起你…但我也没有办法…」

  小陈首先一脸愧疚地忏悔了,但原来他是被老板威胁的,毕竟给钱的人是
老大,就算我和部下关係经营得多好,最后他还是优先听从老板的吩咐。

  小陈是专职网页美工,工作性质相对没有延续性,也就是可以随时换人,
新上任的人也不用交接就可以直接接手前任的工作,小陈虽说具有不错的美感
,但也不是无可替代的,跟他相同水平的美工人员随便找都有一狗票,所以他
害怕被资遣是可以理解的。

  这个年头很多软体公司都不再自己养专职美工人员了,有案子需要美编就
挂一个合作案,一大堆特约美工人员会自愿削价竞争来抢案子,就算好不容易
抢到了一件,这件做完就没了,下一餐在哪都不知道,像小陈这样能找到一个
稳定正职是非常幸运的,所以他很害怕丢工作,我其实有点同情他的处境。

  像我跟小芳这样的源码工程师则是很容易找工作,业界到处都缺人,只是
我们公司给的薪水比较高所以我不想走罢了,不然我如果不干了想跳槽到其他
公司,随时都有好几个缺任我挑,但小陈如果这边没得做可就要长期失业了。

  「那小芳你呢?你没什么要解释的吗?」

  「我也一样是老板叫我做的啊~组长你也不用想得太严重,我知道老板要
什么,你就陪他喝个酒,直接喝到断片,老板就可以做他想做的事,等你酒醒
就已经变回男人了啊。不就干一砲而已这哪有什么,我跟我男友也常常做啊,
女生的身体做这种事很舒服的,又不会少块肉~」

  没想到小芳是一副你别大惊小怪的态度,她觉得把自己的组长卖了让老板
干一砲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有时真的搞不懂年轻女生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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